南京师范大学附属苏州石湖实验小学“读物”管理规定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苏州石湖实验小学是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的一所高起点公办学校。建校以来,学校一直把“弘扬阅读风尚、打造书香校园,以阅读深化课程改革,以课程改革创新阅读,引领学生在阅读中发展”作为办学基本方略,不断优化学校管理,并努力将办学成果体现在办学实践的行为改进上,体现在儿童阅读习惯的培养和阅读能力提高上,使阅读真正成为学校每一个人的一种习惯,一种生活方式,成为精彩人生的重要阶梯。
一、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规范管控
校图书馆根据12条负面清单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并分年级向学生推荐合适的优秀读物。
(一)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根据教育部《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21]02号)相关要求,再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对于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进行规范管控。建校以来,学校一直把“弘扬阅读风尚、打造书香校园,以阅读深化课程改革,以课程改革创新阅读,引领学生在阅读中发展”作为办学基本方略,在读物进校管理方面,在此基础上坚持以下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观,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坚毅如石、灵动似水”的爱阅读的儿童。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我校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同时,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我校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结合以上原则,学校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各教研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审核把关。
(二)根据教育部《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要求,我校高度重视,组织校图书馆根据十二条负面清单对校园进行图书清理。
学校领导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认真排查图书室书籍,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图书要立即下架,封存管理,不得借阅。同时排查各班级图书角书籍,对不符合要求的书籍立即下架,封存处理。各班通过班会的形式向学生介绍十二项图书清单"中的具体内容,教育学生不要购买并阅读此类书籍。我校力求以本次图书清理专项行动为契机,切实改善、提升我校的图书质量,科学规范图书流通和利用,为小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在清理校园图书的基础上,学生专用及多种开放式图书馆为全校不同年龄段的学生搭建了丰富多彩的阅读平台。我校图书馆曾被评为“苏城最美校园图书馆”,在这里,随手可触的书籍和舒适的阅读环境,给人精神上的愉悦感,也给学生提供探索性、研究性学习平台。我校图书馆根据学生年龄段的不同,在每学期开学前,组织教师参考各级地方教育局和名校名师推荐的阅读书目,用学校的吉祥物石石、湖湖的对话方式呈现我们所推荐书籍的简介,推荐给学生进行经典诵读。同时,每天都会安排整班学生进专用馆开展阅读活动,推荐学生阅读各类符合年龄段特征的优秀书籍。我校学生也在开放式阅读空间中开展课本剧排练、自主诵读等各种延伸深度活动。通过亲子创意表演、课本剧表演,学生用轻松愉悦的心情获得了更多的阅读体验,让经典在他们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二、学校禁止任何机构、任何人员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同时,学校也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三、学校禁止任何机构、任何人员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购买。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 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 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购买图书的;
3. 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平台、安装APP, 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