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依法治校>详细内容

依法治校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苏州石湖实验小学“手机管理”规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18 17:05:04 浏览次数: 【字体:

随着手机的普及,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新的挑战。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手机管理制定本方案。

1.高度重视,加强宣传。通过国旗下讲话、班队会、晨会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

2.统一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禁止学生带手机进入校园。但现在有课后延时服务,个别学生确有困难可应家长要求带电话手表上学,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学校统一要求学生上课前把电话手表交给老师保管,放学后再还给学生,以便联系家长来接。学校也提供教师办公室、门卫室座机电话,供学生联系家长时使用。

3.加强作业管理,避免使用手机。学校利用教师大会、教研组等会议,通过教师群,要求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让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4.加强家校沟通。家长如有急事,可以打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的电话、或通过班级群由班主任和科任老师代为传达;如果家长需要了解孩子在校的生活和学习及表现情况的,可以电话或qq私聊和班主任了解情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