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附属苏州石湖实验小学“作业”管理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 号)精神,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做好六举措——重视作业生成、控制作业总量、创新作业形式、落实作业批改、强化作业监控、定制个性化作业,统筹制定学生作息时间表。学校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加强学科组、年级组作业统筹,合理调控作业结构,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
二、分类明确作业总量,控制书面作业总量,尽量确保学生在课后服务时间内完成书面作业,培养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学校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 60 分钟。教师指导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
三、提高作业设计质量。我校作业管理的实施过程,做好六举措——重视作业生成、控制作业总量、创新作业形式、落实作业批改、强化作业监控、定制个性化作业,统筹制定学生作息时间表。保证学生在校自习阅读时间,阅读自习期间教师不集体讲课。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四、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讲解,认真分析学情,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鼓励老师布置科学探究类作业、体育锻炼和艺术欣赏类作业。
五、教导处是学校学生作业量的监控责任部门,教导处须不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作业情况,对学生的作业量进行监控,对存在问题与相关教师谈话,分析原因,促其改进。
六、严禁各任课教师私自征订复习资料,不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学习资料。
七、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八、严禁教师以任何形式让学生用手机完成作业。
九、加强家校沟通。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营造良好家庭育人氛围,相关建议如下:
(1)督促孩子合理安排好居家学习时间,制定学习计划。
(2)不额外给孩子布置作业,不过量给孩子报兴趣班,增加孩子身体和心理负担。
(3)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家长可以通过与孩子一起制定学习计划、讨论高效完成作业方法等方式,帮助孩子养成按时做作业和独立做作业的习惯。
(4)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不要让孩子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参加校外机构学科类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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